朋友代駕無法上坡起步男子酒后挪車被查
2021-09-16 10:00:11來源:涪陵區(qū)融媒體中心編輯:彭凱責任編輯:{editor}
巴渝傳媒網(wǎng)(記者 洪俊)男子瞿某酒后讓朋友代駕,但對方車技不好,便自己駕駛,結果被執(zhí)勤交巡警查獲。目前,瞿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、五年內(nèi)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,還涉嫌危險駕駛。
近日晚上,涪陵男子瞿某與朋友聚餐后,便讓同行的朋友代駕,但朋友在駕車出車庫時,因為技術太差,始終不能起步,引來后面車輛鳴笛催促。
“你幫我把車挪出去了,我再開。”多次起步無果的代駕朋友請求瞿某挪車。當瞿某把車挪出車庫行駛至涪陵城石鼓路口,剛下車與朋友再次換回位置還未關好車門時,就被在此處開展酒駕查處專項行動的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崇義勤務大隊民警查獲。
民警發(fā)現(xiàn)瞿某身上有很濃的酒味,便將其帶至醫(yī)院抽血。后經(jīng)血液鑒定顯示結果為123.1mg/100ml,瞿某屬醉酒駕駛機動車,涉嫌危險駕駛。
瞿某辯解,他只是從車庫挪車上公路也算酒后駕駛機動車嗎?交巡警表示,瞿某雖然沒有主觀上想要酒駕,但在客觀上還是做出了酒駕行為。根據(jù)我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(guī)定:只要將車輛駛離原位,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。而只要駕駛員飲酒后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,即構成酒駕。在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中,“道路”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,包括廣場、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。因此,只要在“道路”的范疇內(nèi),即便是酒后挪車也是酒駕。
目前,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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