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是被貶謫涪州 黃庭堅的“安置”和程頤的“編管”有啥區(qū)別
2025-06-23 09:54:02來源:涪陵區(qū)融媒體中心編輯:李哲元責任編輯:
涪翁洗墨池(視頻截圖)
北宋時的涪州(今涪陵),接連迎來了兩位被貶謫官員。第一位是紹圣元年(1094年)被貶謫的黃庭堅(文學家、書法家,字魯直,號山谷道人,晚號涪翁),為“涪州別駕,黔州安置”。第二位是紹圣四年(1097年)被貶謫的程頤(理學家、教育家,字正叔,世稱伊川先生),為“涪州編管”。那么,“涪州別駕黔州安置”“涪州編管”,究竟是什么意思呢?
宋太祖趙匡胤立誓“不殺士大夫”,宋朝的犯罪官員雖無性命之憂,但被貶謫以后,仍會被處以“居住”“安置”“編管”等懲罰措施。
處“居住”最輕。官員被降職,并調(diào)往邊遠地區(qū),可自行前往,有官職和俸祿。
黃庭堅被處的“安置”,則重一些。所選地點更偏遠,須由官府派人護送前往。官職基本上是“司馬”“別駕”等散官,雖無實權(quán),但也有相應的俸祿。所以黃庭堅雖有“涪州別駕”官位,輔佐涪州知州工作,但卻必須居住在“黔州”,即現(xiàn)今的彭水。
最重的則是程頤被處的“編管”。被處“編管”之人,須停職奪爵為平民。由官府派人押送前往編管之地,編入當?shù)貞艏晒俑苤疲谥付ǖ攸c居住生活,定期向官府報告情況。身為平民,自然也沒有俸祿。幸好程頤有涪州弟子譙定的幫助,居于北巖普凈院。
黃庭堅和程頤,雖然都被貶謫到涪州,但是一個住彭水,一個住涪陵,處“安置”的黃庭堅仍是官員,有官職,有俸祿,有較大自由度。處“編管”的程頤,則是平民,被官府監(jiān)視居住,只能蝸居北巖研修學問。
對黃庭堅的“安置”、程頤的“編管”,你清楚了嗎?
余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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